招标公告
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公司(不含武汉市昌厦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厦公司)拟开展2024年度生产性供方增补工作,现就本事项进行公开竞选,并对供方逐一进行审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公司(不含昌厦公司)2024年度生产性供方增补评审入库
2、服务期:一年
3.采购内容
招标分类 |
招标类别 |
拟采购供方数量(家) |
劳务协作 |
水土保持劳务协作、林勘调查劳务协作、工程钻探劳务协作、测绘劳务协作、自然资源咨询劳务协作、检测劳务协作、监测劳务协作、不动产咨询劳务协作 |
45 |
注:供方可同时对多项招标类别提出申请,供方须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招标分类、招标类别,如一个供方同时参加多个招标类别的采购,采购文件须分别单独编制。
二.供方资格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类别投标的供方还应满足供方特定资格要求(附件1)中对应的相应资格,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方,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一)供方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基本信息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审查)。
2、资质条件:供方对其所申报的招标类别,必须满足附件1资质等级相关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审查)。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类似的业绩不少于两项(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审查)。
4、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网上报名时间之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5、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方未被资质管理部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状况,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况。
6、供方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
(三)其他
证明材料仅限于供方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方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三.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文件提交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00—2024年11月27日09:00时。
2、投标单位参加投标,须在2024年11月27日09:00时前将《参加投标回执单》(详附件2)及本公告第二条供方资格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主要含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基本信息;3.资质证书(相应招标类别若对资质无要求时,可不提供);4.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单独扫描);5.信誉要求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盖章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招标单位的联系人邮箱(
2413681370@qq.com)。
(重要提醒:1.业绩证明材料缺页及时间不满足要求,均视为无效业绩。2.资格预审递交文本格式均为PDF扫描件。上述文件分别建档(不能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时须备注供方名称及所报名的类别)
3、资格预审电子版文件审核结束后,招标文件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资格预审合格的供方。
4、投标文件及原件核验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7:00时(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11月27日起即可递交投标文件及原件核验)。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出席。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签收。
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盖章):
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209号1710室
联系人:
胡工
电话:
027-85779847
邮箱:
2413681370@qq.com
日期:
2024年11月25日